OUNCE CLUB
- 文號
- 22-109-020025
- 裁罰機關
- 臺南市
- 處分日期
- 2020/02/11
- 違規日期
- 2019/12/10
- 違反法條
- 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
- 罰鍰金額
- NT$3,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本案於108年12月10日5時30分許前往稽查,發現貴店於店內有使用擴音設施從事餐飲、歌唱產生噪音之行為(未登記設有視聽歌唱或KTV),已拍照(錄影)存證。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3000元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暨臺南市政府107年11月29日府環空字第1071259731A號公告事項二、(二)規定,爰依同法第23條規定裁處。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臺南市安平區怡平里慶平路二○六號
- 違規地址
- 臺南市安平區慶平路206號
- 統一編號
- 81939385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