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
!
警告
本站資料僅供參考,實際狀況請向主管機關確認
- 文號
- 20-113-070014
- 處分日期
- 2024/07/15
- 違規日期
- 2024/04/23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
- 罰鍰金額
- NT$45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於本市路竹區新興路112巷2號從事其他酯類化學製造程序(M01),於113年4月23日經本局進行設備元件檢測,結果元件編號011130423031O(流體組成:醋酸,背景值:1.9ppm,檢測值:2,819 ppm)、011130423116F(流體組成:燃油,背景值:2.1ppm,檢測值:10,745ppm)、011130423130T(流體組成:粗丁醇,背景值:1.9ppm,檢測值:28,521ppm)、011130423136O(流體組成:粗丁醇,背景值:1.6ppm,檢測值:28,506ppm)、011130423235P(流體組成:正丁醇,背景值:1.9ppm,檢測值:2,233ppm)、011130423253F(流體組成:正丁醇,背景值:1.6ppm,檢測值:2,335ppm)、011130423258O(流體組成:粗酸丁酯,背景值:1.4ppm,檢測值:6,674ppm)、011130423276F(流體組成:粗酸丁酯,背景值:1.9ppm,檢測值:12,688ppm)、011130423298O(流體組成:廢氣,背景值:1.7ppm,檢測值:31,227ppm)共計9點洩漏淨檢值大於高雄市設備元件揮發性有機物管制及排放標準第4條規定之2,000 ppm,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450000元整。限改日期:113年08月16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規定,並依同法第62條第1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已改善完成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高雄市路竹區後鄉里新興路一二二巷二號
- 違規地址
- 高雄市路竹區後鄉里新興路一二二巷二號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