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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30-107-080005
- 處分日期
- 2018/08/13
- 違規日期
- 2018/05/3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水污染防治措施計畫及許可申請審查管理辦法第39條第2項第2款第2目
- 罰鍰金額
- NT$6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從事電鍍業 ,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07年5月30日派員稽查,並於原廢水WM01、WM02採取水樣一組送驗,[(WM01銅檢驗值32.8,許可核准量ND~3) ,(總鉻檢驗值166,許可核准量10~40)],[(WM02銅檢驗值38.4,許可核准量ND~3),(鋅檢驗值40.6,許可核准量ND~5)]。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限改條件:辦理許可變更完成。限改日期:107年11月01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暨水污染防治措施計畫及許可申請審查管理辦法第39條第2項第2款第2目規定,爰依同法第45條第2項暨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3條、第5條附表三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已改善完成
- 繳納情形
- 已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臺南市仁德區土庫里太乙路五四巷六號
- 違規地址
- 臺南市仁德區土庫里太乙路54巷6號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