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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4-111-060001
 
            
            
            
                
- 處分日期
 
                - 2022/06/01
 
            
            
                
- 違規日期
 
                - 2019/12/19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41條第1項,廢棄物清理法第46條第4款
 
            
            
                
- 罰鍰金額
 
                - NT$9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雖為本局核可之乙級廢棄物清除機構(許可證字號:104新北環廢乙清字第0432號),但貴公司未向本局申請核發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文件,逕行受託處理廢棄物業務。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9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1條第1項及同法第46條第1項第4款規定,爰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7條及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1項第3款及行政罰法第26條第2項規定裁處。
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暨環境講習執行辦法第6條及第8條第1項規定裁處環境講習。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新北市泰山區新北大道七段四二巷八一號
 
            
            
                
- 違規地址
 
                - 新北市泰山區新北大道七段42巷81號
 
            
            
            
                
- 更新時間
 
                -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