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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0-109-020007
- 處分日期
- 2020/02/10
- 違規日期
- 2020/01/03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8條
- 罰鍰金額
- NT$12,000
- 處分種類
- 限期改善,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於本縣溪湖鎮番婆里鎮安路99巷52號1樓,從事廢棄物清除業,並領有彰化縣政府核發之丙級廢棄物清除許可證(107彰化縣廢丙清字第0022號),經查貴公司未經主管機關許可設置廢棄物貯存場,逕自將清除之一般事業廢棄物(廢塑膠混合物)貯存於本縣芳苑鄉草二段234地號土地,案經本局109年1月3日現場稽查屬實。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2000元整,違規部分限期於109年4月1日(星期三)前改善完成,屆期仍未完成改善者,按次處罰。限改日期:109年04月01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及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8條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5條第1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未如期改善,另開立裁處書40-109-040007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彰化縣溪湖鎮番婆里鎮安路九九巷五二號一樓
- 違規地址
- 彰化縣芳苑鄉草二段234地號
- 更新時間
-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