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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林務局新竹林區管理處

文號
41-107-010134
裁罰機關
苗栗縣
處分日期
2018/01/03
違規日期
2017/11/23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11條第1款
罰鍰金額
NT$6,0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貴處為本縣通霄鎮通平段1536-14地號土地之管理機關,未依規定清除遭傾倒不具標售價值之漂流物、樹木殘枝及掺雜之垃圾等一般廢棄物。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限改日期:107年03月16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11條第1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1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不須改善
繳納情形
不須繳納
事業地址
新竹市東區中山路二號
違規地址
苗栗縣通霄鎮通平段1536-14地號土地
統一編號
46618702
更新時間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