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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隆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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睿森營造有限公司-臺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和平島漁船加油站油槽拆除工程((113)基府都拆字第00015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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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告
本站資料僅供參考,實際狀況請向主管機關確認
- 文號
- 40-113-090001
- 處分日期
- 2024/09/03
- 違規日期
- 2024/08/16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
- 罰鍰金額
- NT$36,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 違規情節
- 本局於113年8月16日至貴公司承攬「管制編號:C10A5906;臺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之和平島漁船加油站拆除工程;113基府都拆字第00015號」現場稽查發現下列違反事項:(1)查前述工程案具拆除執照並依法繳交空污費,係屬「應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之事業」範疇,應依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一、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送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或中央主管機關委託之機關審查核准後,始得營運」。(2)次查,該工程案屬「應以網路傳輸方式申報廢棄物之產出、貯存、清除、處理、再利用、輸出及輸入情形之事業」,貴公司於清除廢棄物時,未以網路連線申報聯單。(3)復查,現場稽查時,貴公司無法出具廢棄物清除遞送聯單資料以供查核。(4)再查,貴公司未能出示所清除廢棄物之處置證明。(5)另查,貴公司廢棄物清除前,未先與受託處理者簽訂書面契約及未與受託清除者簽訂書面契約。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36000元整。限改日期:113年09月02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及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及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已改善完成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基隆市中正區和一路四一巷九號
- 違規地址
- 基隆市中正區和一路41巷9號
- 更新時間
-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