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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SKIN晶漾診所

文號
34-113-010010
裁罰機關
新北市
處分日期
2024/01/10
違規日期
2023/11/21
違反法條
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管理法第9條第2項
罰鍰金額
NT$60,0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臺端(即101SKIN晶漾診所)係屬應於每月10日前完成申報前1個月毒性化學物質之運作人,惟未依規定申報112年10月份運作紀錄。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管理法第9條第2項暨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運作與釋放量紀錄管理辦法第4條規定,爰依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管理法第59條第3款暨違反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管理法處罰鍰額度裁量準則第2條第1項第1款附表一項次六規定裁處。 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暨環境講習執行辦法第7條及第8條第1項規定裁處環境講習。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不須改善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新北市新店區北新路三段一四五號三樓
違規地址
新北市新店區
統一編號
更新時間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