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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4-105-120006
- 處分日期
- 2016/12/27
- 違規日期
- 2016/12/2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0條第1項
- 罰鍰金額
- NT$6,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經查貴公司經核准之試運轉計畫內容敘及廢棄物進場流程,進場廢棄物經落地檢查,以手持式X射線螢光分析儀(XRF)進行檢查,若超過XRF允收標準,則依規定取樣送驗、填寫退運記錄表並通報本局,惟查貴公司申請書件之試運轉期間紀錄表單,於105年8月3日及105年8月5日進場廢棄物經XRF檢查銅測量值分別為763mg/kg及934mg/kg,高於允收標準(<400mg/kg),貴公司未依試運轉計畫內容進行取樣送驗、填寫退運記錄表並通報本局,仍逕自將超過允收標準之廢棄物進行掩埋,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及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0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5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桃園市觀音區保障里五鄰西濱路四段二九九巷二二九號
- 違規地址
- 桃園市觀音區保障里5鄰草漯41-3號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