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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20-107-070001
- 處分日期
- 2018/07/04
- 違規日期
- 2018/04/17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處分種類
- 限期改善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已領有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塑膠及合成樹脂(壓克力樹脂)製造程序(M01)】,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07年4月17日會同合格檢測公司(榮讚環境科技有限公司)至貴公司執行製程設備元件之揮發性有機物排放濃度稽查檢測作業,檢測當時製程正常運作中,惟經分析檢測結果揮發性有機物排放濃度測值為12937.1ppm,超過公私場所之設備元件洩漏管制規定-設備元件之淨檢測值不得大於一萬ppm之規定限值,核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暨「揮發性有機物空氣污染管制及排放標準」第29條第1項第2款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限改日期:107年04月27日。處環境講習4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56條第1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已改善完成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南投縣南投市永豐里工業東路五、七號
- 違規地址
- 南投縣南投市永豐里工業東路5、7、9號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