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宇豐養豬場

文號
30-104-030017
裁罰機關
臺中市
處分日期
2015/03/13
違規日期
2015/02/02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52條第1項,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
罰鍰金額
NT$180,0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18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52條第1項及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6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不須改善
繳納情形
已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臺中市烏日區溪南路一段四六○巷五○二弄一五八號
違規地址
臺中市烏日區溪南路一段四六○巷五○二弄一五八號
統一編號
更新時間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