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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20-114-030023
- 處分日期
- 2025/03/11
- 違規日期
- 2024/11/12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
- 罰鍰金額
- NT$60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本局於113年11月12日派員至貴公司所屬中港廠執行排放管道P003二甲苯稽查檢測,其檢測結果為0.35 g/s,不符合固定污染源有害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0.17 g/s,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60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之規定裁處如下:
一、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2條第1項第1款暨公私場所固定污染源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應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規定裁處罰鍰。
二、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分期繳款中
- 事業地址
- 臺北市大安區安和路一段六三號三樓
- 違規地址
- 臺中市梧棲區草湳里自立路五三六號
- 更新時間
- 2025/05/03 20: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