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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20-111-050015
- 處分日期
- 2022/05/23
- 違規日期
- 2022/04/13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2條第1項第1款
- 罰鍰金額
- NT$15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1.本局於111年04月13日0時35分會同當地消防隊及警方至現場查察,未發現陳情所述之情事(塑膠工廠大火)。2.經查該廠為利強環保科技有限公司,其從事廢棄物處理之事業單位,另本局至該廠後方查察,發現該廠區後方設置一鐵皮圍設之圍籬,現場燃燒中,其內容燃燒物過濾鐵網,該廠負責人代表表示其鐵網於現場加熱(燃燒)係作為清除鐵網之雜質(粉塵及殘留物)所用。3.本局於燃燒現場發現該點未設置空氣污染防制設備,而從事燃燒之行為,產生明顯粒狀污染物散布於空氣中,並聞有明顯空氣異味,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2條第1項第1款規定,依法告發,並告知該廠不得從事露天燃燒之行為,現場已請業者撲滅該點之火勢,並告知業者如有疑義,可於文到期限內向本局提出陳述意見,逾期視同放棄,稽查時配合態度良好。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50000元整。限改日期:111年04月13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2條第1項第1款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7條第1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已改善完成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雲林縣斗南鎮林子里大同莊一二號
- 違規地址
- 雲林縣斗南鎮林子里大同莊12號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