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漢森廣告事業有限公司

文號
41-106-090040
裁罰機關
桃園市政府環
處分日期
2017/09/05
違規日期
2017/08/18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罰鍰金額
NT$2,0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依據稽查員主動稽查拍照,拍照時間:106-8-18於桃園區大興西路一段與新埔六街口燈桿繫綁廣告物,於指定清除區域內繫綁廣告物污染定著物,電信號碼:03-3256868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2000元整。
裁處依據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3款裁處。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不須改善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桃園市桃園區中正路一二四七號八樓之四
違規地址
桃園市桃園區大興西路一段與新埔六街口燈桿
統一編號
69629110
更新時間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