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劦資木業有限公司大安廠

文號
40-113-030011
裁罰機關
臺中市
處分日期
2024/03/08
違規日期
2024/01/04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8條第1項第3款
罰鍰金額
NT$144,0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貴公司大安廠從事木板貼皮作業,經環境部環境管理署中區環境管理中心113年1月4日執行督察結果,貴公司木板拋磨製程經袋式集塵設施產出之非有害廢集塵灰(廢棄物代碼:D-1099),於111年7月至112年7月間以每公斤支付新臺幣8元,委託未領有廢棄物清除、處理許可文件之業者清除、處理,並遭棄置至苗栗縣苑裡鎮順天段205-2、206地號土地(使用分區為乙種工業區),經核算數量約9.375公噸,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8條第1項第3款規定。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144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8條第1項第3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不須改善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臺中市大安區龜壳里中山南路八○二巷一五號
違規地址
臺中市大安區龜壳里中山南路八○二巷一五號
統一編號
更新時間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