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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0-113-010012
- 處分日期
- 2024/01/09
- 違規日期
- 2023/10/2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8條第1項第3款
- 罰鍰金額
- NT$144,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 違規情節
- 臺端經營之昇原企業社二廠,從事金屬元件脫脂、皮膜處理及粉體塗裝等金屬表面處理作業,經環境部環境管理署中區環境管理中心112年10月20日執行督察結果,其粉體塗裝製程經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產出之非有害廢集塵灰(D-1099),於112年8月8日以每公斤支付新臺幣8元(於112年9月15日現金支付),委託未領有廢棄物清除、處理許可文件之業者清除、處理,數量計約8.5公噸,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8條第1項第3款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44000元整。限改日期:113年01月31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8條第1項第3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已改善完成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臺中市神岡區新庄里和睦路一段九六○巷二○號
- 違規地址
- 臺中市神岡區新庄里和睦路一段九六○巷二○號
- 更新時間
-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