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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0-110-070002
 
            
            
            
                
- 處分日期
 
                - 2021/07/06
 
            
            
                
- 違規日期
 
                - 2021/04/26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9條第1項
 
            
            
                
- 罰鍰金額
 
                - NT$6,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位於本縣鹿港鎮東石里鹿工南三路22號,從事金屬製品製造業,領有彰化縣政府核發工廠登記證(07000105),稽查當時巡視其製造流程:原料(鐵材)→裁斷→沖床→焊接→成品(水溝蓋),製造過程為使用潤滑油確有產生廢鐵,惟貴公司於廢鐵清除於廠外時,未記錄清除日期、種類、名稱、數量、再利用用途及機構名稱,案經本局109年12月23日稽查屬實。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爾後請確依規定辦理。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9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彰化縣鹿港鎮東石里鹿工南三路二二號
 
            
            
                
- 違規地址
 
                - 彰化縣鹿港鎮東石里鹿工南三路二二號
 
            
            
            
                
- 更新時間
 
                -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