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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0-110-070002
- 處分日期
- 2021/07/06
- 違規日期
- 2021/04/26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9條第1項
- 罰鍰金額
- NT$6,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位於本縣鹿港鎮東石里鹿工南三路22號,從事金屬製品製造業,領有彰化縣政府核發工廠登記證(07000105),稽查當時巡視其製造流程:原料(鐵材)→裁斷→沖床→焊接→成品(水溝蓋),製造過程為使用潤滑油確有產生廢鐵,惟貴公司於廢鐵清除於廠外時,未記錄清除日期、種類、名稱、數量、再利用用途及機構名稱,案經本局109年12月23日稽查屬實。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爾後請確依規定辦理。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9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彰化縣鹿港鎮東石里鹿工南三路二二號
- 違規地址
- 彰化縣鹿港鎮東石里鹿工南三路二二號
- 更新時間
-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