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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樹林屠宰場

文號
30-110-060029
裁罰機關
桃園市
處分日期
2021/06/21
違規日期
2021/05/05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11條第8項
罰鍰金額
NT$21,023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貴事業係屬屠宰業,屬水污染防治費(以下簡稱水污費)徵收對象,惟貴事業未於法定期限內(110年1月31日)完成109年第2期(7月至12月)水污費之報繳,經本局於110年4月23日桃環水字第1100032648號函催繳後,仍未能於90日內履行申報繳納之義務,核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1條規定。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21023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1條第8項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4條第1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不須改善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桃園市桃園區大林里大原路二二巷七八號
違規地址
桃園市桃園區大林里大原路22巷78號
統一編號
14676784
更新時間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