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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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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0-112-100033
- 處分日期
- 2023/10/23
- 違規日期
- 2023/04/19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8條第1項
- 罰鍰金額
- NT$6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本局前於111年11月10日派員至本市楊梅區長岡嶺段749地號土地,遭棄置廢液閃火點小於60度C(代碼:C-0301),係屬有害事業廢棄物,經查該廢棄物係貴公司所產生並以新臺幣6萬5,000餘元委託天峰谷育樂有限公司清除處理,查貴公司應委託合格之公民營清除處理機構代為清除處理,惟未委託經主管機關許可之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清除、處理事業廢棄物。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8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3條第1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桃園市新屋區社子路二五二巷一○五號
- 違規地址
- 桃園市楊梅區頭湖里長岡嶺段749號(納骨塔前方道路右邊小路內),(楊梅區溪洲街296號5樓)
- 更新時間
-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