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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竹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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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平洋崇光百貨股份有限公司-新竹風城購物中心(原台灣氰胺公司新竹舊廠都市計畫變更計畫)環境影響說明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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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告
本站資料僅供參考,實際狀況請向主管機關確認
- 文號
- 10-107-030001
- 處分日期
- 2018/03/19
- 違規日期
- 2017/09/19
- 違反法條
- 環境影響評估法第17條
- 罰鍰金額
- NT$30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依該公司(新竹巨城分公司)106年10月6日(106)太百新發字第100915110-1001號函送執行「新竹風城購物中心(原台灣氰胺公司新竹舊廠都市計畫變更)環境影響說明書」廢污水處理相關資料,其中水回收率僅5.3%,惟環評書件中水回收率承諾應達28.5%,未符合環評承諾事項,且未依本案環境影響說明書所載之內容切實執行,對環境造成不良影響之虞,已違反環境影響評估法第17條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300000元整。限改日期:108年03月01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環境影響評估法第17條之規定,並依環境影響評估法第23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已改善完成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新竹市東區復中段三九四、三九四之一、三九四之三、三九八之一地號
- 違規地址
- 新竹市復中段394、394-1、394-3、398-1地號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