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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20-109-040007
- 處分日期
- 2020/04/21
- 違規日期
- 2020/02/2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1項,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處分種類
- 勒令停工,限期改善,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於本縣線西鄉頂庄村線工北三路旁之線興段10地號設廠,從事水泥相關作業,本縣環境保護局109年2月20日派員稽查,查貴公司於該廠內露天堆置水泥原料粉,係屬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公告公私場所應申請設置及操作許可之固定污染源(堆置場程序),惟皆未取得固定污染源設置及操作許可文件而逕行設置及操作。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並命貴公司自文到次日起該製程停工,並限期於109年7月23日前取得操作許可證,始得作業,以符合法令規定。限改日期:109年07月23日。處環境講習8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1項及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3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1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已改善完成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彰化縣伸港鄉蚵寮村線工北一路一二、一八號
- 違規地址
- 彰化縣線西鄉頂庄村線工北三路(地號:線西鄉線興段10地號)
- 更新時間
- 2025/05/03 20: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