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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佑股份有限公司

文號
30-107-020002
裁罰機關
臺中市
處分日期
2018/02/02
違規日期
2017/11/23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69條
罰鍰金額
NT$10,0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規定。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10000元整,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暨行為時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69條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6條裁處。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裁處依據
限改部分:限於107年1月22日前完成改善,貴公司於107年1月17日正佑字第107010017號函檢妥善收集作業廢水之相關證明文件送交本局報請查驗,本局將擇日前往複查。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不須改善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臺中市大里區健民里仁化路二二一巷二五號
違規地址
臺中市大里區仁化路221巷25號
統一編號
89654235
更新時間
2025/05/03 20: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