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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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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4-107-080003
- 處分日期
- 2018/08/03
- 違規日期
- 2018/07/02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以網路傳輸方式申報廢棄物之產出、貯存、清除、處理、再利用、輸出及輸入情形之申報格式、項目、內容及頻率第8條
- 罰鍰金額
- NT$6,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為核可之丙級廢棄物清除機構(許可證字號:新北環廢丙清字第1031號),經查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事業廢棄物申報及管理資訊系統網路申報資料,發現逾期申報107年3月營運紀錄且未申報107年5月營運紀錄。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限改日期:107年07月13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暨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公告「以網路傳輸方式申報廢棄物之產出、貯存、清除、處理、再利用、輸出及輸入情形之申報格式、項目、內容及頻率」公告事項八規定,爰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已改善完成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新北市汐止區大同路二段四九號
- 違規地址
- 新北市汐止區大同路2段49號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