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旭鴻染整有限公司

文號
30-108-060018
裁罰機關
桃園市
處分日期
2019/06/15
違規日期
2018/10/01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4條
罰鍰金額
NT$22,500
處分種類
限期改善
違規情節
貴公司水污染防治措施T01-9抽水站1之抽水馬達已拆除,與許可登載內容不符,另T01-15重力式濃縮池上澄液及T01-16污泥袋濾式脫水機濾出液,亦與許可內容登載流程圖示至T01-2廢水調整池不符。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225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及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4條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6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不須改善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桃園市大園區北港里大工路三七、三九號
違規地址
桃園市大園區大工路37、39號
統一編號
28024762
更新時間
2025/05/03 20: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