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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昌畜牧場

文號
30-114-040020
裁罰機關
臺中市
處分日期
2025/04/28
違規日期
2025/04/05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
罰鍰金額
NT$10,0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貴場領有本局核發之水污染防治許可文件,案經本局派員前往稽查,現場查獲貴場未依規定每日記錄廢水處理設施操作紀錄表資料,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暨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6條規定。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1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6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不須改善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臺中市大雅區西寶里昌平路四段六三二巷六○號
違規地址
臺中市大雅區昌平路四段632巷58號
統一編號
26966843
更新時間
2025/05/17 20: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