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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政部營建署

文號
23-106-070001
裁罰機關
臺中市
處分日期
2017/07/31
違規日期
2017/07/11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
罰鍰金額
NT$20,000
處分種類
按日連續處罰罰鍰
違規情節
大署辦理之營建工程(管制編號:B105L1Z083-1),現場工地內車行路徑,其未採行有效抑制粉塵之防制設施致影響防制效果,違反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8條之規定。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20000元整。
裁處依據
大署辦理之「臺中市豐原區污水下水道系統第一期-污水處理廠新建工程(其它) (管制編號:B105L1Z083-1)」,工區未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8條之規定設置相關防制設施。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56條裁處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不須改善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臺北市松山區八德路二段三四二號
違規地址
臺中市豐原區鎮宮段98地號
統一編號
04191945
更新時間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