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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石油化學工業開發股份有限公司小港廠

文號
20-106-060022
裁罰機關
高雄市
處分日期
2017/06/14
違規日期
2017/04/18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罰鍰金額
NT$100,0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貴公司於本市小港區鳳森里中林路34號從事化學原材料製造業,領有固定污染源其他基本化學材料製造程序(環己酮肟化學製造程序)(M05)之操作許可證,經環保署派員於106年4月18日至現場執行該製程固定污染源許可查核,固定污染源其他基本化學材料製造程序(環己酮肟化學製造程序)(M05)其空氣污染防制設備氧化氮去除器(編號:A501、A502)2套設備,操作許可證所載操作條件各別為600~1133Nm3/min,惟現場查無A501、A502各別之廢氣流量值,僅發現於濕基廢氣處理量監控值約42,853Nm3/hr(≒714Nm3/min),流量計設置於2套設備前端(採串聯方式),未符合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中空氣污染防制設備數量,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規定。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本案應於106年8月22日前改善完成)限改日期:106年08月22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規定,並依同法第56條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已改善完成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高雄市小港區鳳森里中林路三四號
違規地址
高雄市小港區鳳森里中林路三四號
統一編號
81861128
更新時間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