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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34-106-060002
- 處分日期
- 2017/06/23
- 違規日期
- 2017/04/28
- 違反法條
- 毒性化學物質管理法第8條第2項,毒性化學物質運作及釋放量紀錄管理辦法第4條
- 罰鍰金額
- NT$6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本府環境保護局於行政院環保署毒性化學物質管理系統勾稽,發現貴公司化學纖維總廠毒性化學物質三氯甲烷、1,1,2,2-四氯乙烯、乙腈及間甲酚等106年3月分之運作紀錄申報異常,經本府派員於106年4月28日至貴公司化纖總廠稽查,查貴公司化纖總廠於106年3月份仍使用前述毒性化學物質且有逐日運作紀錄記載,惟未於106年4月10日前以網路傳輸方式申報106年3月份之運作紀錄,違反毒性化學物質管理法條例第8條第2項暨毒性化學物質運作及釋放量紀錄管理辦法第4條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毒性化學物質管理法第8條第2項及毒性化學物質運作及釋放量紀錄管理辦法第4條之規定,並依毒性化學物質管理法第35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臺北市大安區敦化南路二段二○七號三六樓
- 違規地址
- 新竹縣新埔鎮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