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遠揚營造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文號
40-110-060012
裁罰機關
新竹縣
處分日期
2021/06/11
違規日期
2020/06/23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罰鍰金額
NT$6,0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本局於109年6月23日接獲民眾陳情至本縣五峰鄉大隘段174地號稽查,發現貴公司承攬「○○新建工程」之廢木模板等廢木材(代碼:R-0701)逕交由趙○○作為燃料再利用,上述廢棄物未依規定至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事業廢棄物申報及管理資訊系統進行廢棄物申報,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規定。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不須改善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臺北市大安區敦化南路二段二六七號五樓
違規地址
新竹縣五峰鄉大隘段174地號
統一編號
05117325
更新時間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