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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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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0-109-020011
- 處分日期
- 2020/02/15
- 違規日期
- 2019/11/27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 罰鍰金額
- NT$6,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設廠於本縣鹿港鎮東石里興業路8號(管制編號: N0805723),從事汽車及其零件製造業,屬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指定公告「應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以下稱廢清書)之事業」及「應以網路傳輸方式申報廢棄物之產出、貯存、清除、處理、再利用、輸出及輸入情形之事業」,本局於108年10月16日查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事業廢棄物申報及管理系統(IWR&MS), 107年9月至108年8月貴公司申報資料,其製造程序250058使用原料廢塑膠(廠內再利用)、香蕉水、其他機能塗料及同製程產出之廢棄物:廢油漆、漆渣(D-1701)未登載於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中,未依規定辦理廢棄物清理計畫書變更,並經主管機關審查核准,即逕行營運,案經本局108年11月27日現場稽查屬實。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請重新檢視廢棄物清理計畫書與實際營運狀況,若涉及變更事項請依規定辦理。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彰化縣鹿港鎮興業路八號
- 違規地址
- 彰化縣鹿港鎮興業路8號
- 更新時間
-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