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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星化學原料儀器行

文號
34-112-060002
裁罰機關
高雄市
處分日期
2023/06/15
違規日期
2023/01/12
違反法條
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管理法第38條第2項
罰鍰金額
NT$60,0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經查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管理系統「運作紀錄」及「運送表單」資料,並由本局派員於112年5月11日至貴行進行查核;確認貴行確實於112年1月12日運作毒性化學物質「氰化鉀,95~100w/w%」之跨區運送行為(自行運送;運送表單編號:64E5306366046021120001;起迄運地:本市至屏東縣),且貴行於該批聯單中亦係申報為毒性化學物質之所有人。惟查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聯防系統,貴行未依規定組設或加入氰化鉀之全國性聯防組織,業已違反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管理法第38條第2項授權訂定之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聯防組織設立計畫作業辦法第4條第1項:「製造、使用、貯存及運送毒性及具危害性關注學物質之相關運作人,應於運作前加入或組設聯防組織。」之規定。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管理法第38條第2項之規定,並依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管理法第59條第13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不須改善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高雄市苓雅區光華一路九四號
違規地址
高雄市苓雅區
統一編號
81065657
更新時間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