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星化學原料儀器行
- 文號
- 34-112-060002
- 裁罰機關
- 高雄市
- 處分日期
- 2023/06/15
- 違規日期
- 2023/01/12
- 違反法條
- 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管理法第38條第2項
- 罰鍰金額
- NT$6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經查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管理系統「運作紀錄」及「運送表單」資料,並由本局派員於112年5月11日至貴行進行查核;確認貴行確實於112年1月12日運作毒性化學物質「氰化鉀,95~100w/w%」之跨區運送行為(自行運送;運送表單編號:64E5306366046021120001;起迄運地:本市至屏東縣),且貴行於該批聯單中亦係申報為毒性化學物質之所有人。惟查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聯防系統,貴行未依規定組設或加入氰化鉀之全國性聯防組織,業已違反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管理法第38條第2項授權訂定之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聯防組織設立計畫作業辦法第4條第1項:「製造、使用、貯存及運送毒性及具危害性關注學物質之相關運作人,應於運作前加入或組設聯防組織。」之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管理法第38條第2項之規定,並依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管理法第59條第13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高雄市苓雅區光華一路九四號
- 違規地址
- 高雄市苓雅區
- 統一編號
- 81065657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