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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春榮畜牧場

文號
30-113-110023
裁罰機關
臺南市
處分日期
2024/11/19
違規日期
2024/10/05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6條,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66條
罰鍰金額
NT$10,0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臺端從事畜牧業(草食性動物),現場發現水電表紀錄自113月9月26日(放流水表讀數6101電表讀數40899)後,113年9月27日至稽查當日(113年10月5日)之廢水設施每日獨立專用累計型水量讀數及電度表讀數皆未記錄。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10000元整,本局於113年10月29日函送限期改善或補正通知書(通知書編號:007569)限期113年11月28日改善完成,本案於113年11月5日函報改善完成在案。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暨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6條第1項及第66條第2項規定,依同法第46條暨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1款附表一、第8款附表八、第3條第1項、第2項及第5條第1項規定裁處。 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不須改善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臺南市下營區大屯寮段九七八地號
違規地址
臺南市下營區大屯寮段978地號
統一編號
更新時間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