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
!
警告
本站資料僅供參考,實際狀況請向主管機關確認
- 文號
- 20-108-010033
- 處分日期
- 2019/01/19
- 違規日期
- 2018/12/05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2條第1項第1款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本局派員於107年12月5日10時16分至本市鳥松區美山路101之2號稽查時,發現貴公司從事洗衣場作業並於廠後方設置鍋爐,其焚燒鍋爐作業使用木材(棧板)導致煙囪排放大量黑煙,並產生明顯粒狀污染物,該業者表示排放過濾系統損壞已通知廠商維修,前述行為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2條第1項第1款:「在各級防制區及總量管制區內,不得有下列行為:一、從事燃燒、融化、煉製、研磨、鑄造、輸送或其他操作,致產生明顯之粒狀污染物,散布於空氣或他人財物。」之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2條第1項第1款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7條第1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已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高雄市鳥松區美山路一○一之二號
- 違規地址
- 高雄市鳥松區美山路101之2號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