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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34-107-070005
- 處分日期
- 2018/07/12
- 違規日期
- 2018/05/30
- 違反法條
- 毒性化學物質管理法第22條第1項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經查貴公司領有臺北市政府核發毒性化學物質「甲醯胺」之核可文件(證號:098-63-G005),成分含量95%W/W以上;「壬基酚聚乙氧基醇」之核可文件(證號:165-03-G0002),成分含量95-100%W/W,運作行為:輸入.販賣,經查貴公司分別於106年7月3日輸入3公斤,107年10月21日輸入1公斤,107年2月5日0.113公斤之甲醯胺及106年9月11日輸入0.113公斤之「壬基酚聚乙氧基醇」,未於運送前依規定向本府申報運送聯單,核已違反毒性化學物質管理法第22條,依法進行告發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限改日期:107年08月13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毒性化學物質管理法第22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毒性化學物質管理法第34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已改善完成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臺北市內湖區堤頂大道二段八九號六樓
- 違規地址
- 桃園市觀音區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