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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0-112-090035
- 處分日期
- 2023/09/15
- 違規日期
- 2023/06/19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 罰鍰金額
- NT$6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 違規情節
- 案經本局112年6月19日派員至合江工業廠股份有限公司觀音廠(稽查地址:桃園市觀音區經建三路5號)勘查,本局查環境部資源循環署事業廢棄物申報及管理資訊系統勾稽資料,合江工業廠股份有限公司觀音廠112年4月共收受59.145公噸廢酸洗液(廢棄物代碼:R-2502),惟112年4月固定污染源操作紀錄共使用65.62公噸廢酸洗液(廢棄物代碼:R-2502),合江工業廠股份有限公司觀音廠雖依規定申報但申報資料有錯誤,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限改日期:112年11月24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3條第1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已改善完成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桃園市觀音區經建三路五號
- 違規地址
- 桃園市觀音區經建三路五號
- 更新時間
-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