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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30-110-040009
- 處分日期
- 2021/04/21
- 違規日期
- 2019/11/25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7條
- 罰鍰金額
- NT$16,5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08年11月25日夜間派員前往貴公司勘查,稽查當日依中央氣象局湖口氣象站逐時降水量為0mm,稽查人員發現於大門溪北側放流槽下方有軟管插入雨水溝內,該雨水溝內積存廢(污)水,惟該雨水溝往中華路側(下游)為乾涸狀態,是以貴公司廢(污)水未妥善以溝渠、管線或容器收集,而逕流入廠內雨水溝,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6500元整。限改日期:109年02月14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暨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7條並依同法第46條暨「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已改善完成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新竹縣湖口鄉鳳山村復興路六號
- 違規地址
- 新竹縣湖口鄉鳳山村復興路六號
- 更新時間
- 2025/05/03 20: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