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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0-106-060004
- 處分日期
- 2017/06/07
- 違規日期
- 2017/02/15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 罰鍰金額
- NT$6,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台端位於本縣伸港鄉全興村全興路51-8號從事金屬研磨作業,案經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中區環境督察大隊於106年2月15日及3月3日派員執行督察結果,經查製程鋁金屬拋光研磨機,運作時會產出廢砂布帶及廢鋁粉等事業廢棄物,惟未將該等事業廢棄物登錄於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中。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本次裁處,按次處罰,經查台端所有之俊杰工業社,前經彰化縣政府勒令停工,倘日後得以復工,仍須依規定辦理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變更事宜,並經縣(市)主管機關審查通過後,始得營運。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彰化縣伸港鄉全興村全興路五一號
- 違規地址
- 彰化縣伸港鄉全興村全興路51-8號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