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
!
警告
本站資料僅供參考,實際狀況請向主管機關確認
- 文號
- 23-114-050002
- 處分日期
- 2025/05/27
- 違規日期
- 2025/04/25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16條第1項,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7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8條第2項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 違規情節
- 本局執行營建工地稽查,稽查貴公司和宜建設股份有限公司集合住宅.小型社區式身心障礙日間服務.小型身心障礙職業訓練機構新建工程(管制編號:D113R21049-1)」,現場發現缺失如下:1.物料堆置區未覆蓋亦未有防制措施,扣10點;2.營建工地內之車行路徑髒污,致影響防制效果,記4點;3.從事具粉塵逸散性之作業前未先灑水,工程作業區域(逸散)未保持濕潤,致影響防制效果,扣10點以上缺失記點共24點,有稽查單(含照片)可稽。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限期提送改善完成報告書。限改日期:114年06月30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7條、第8條第2項及第16條第1項,爰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2條第1項第4款暨公私場所固定污染源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應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3條附表一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待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新北市五股區成泰路一段二號九樓
- 違規地址
- 臺南市永康區康橋段40、40-2、40-3、40-4地號等4筆
- 更新時間
- 2025/07/16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