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
!
警告
本站資料僅供參考,實際狀況請向主管機關確認
- 文號
- 20-108-020005
- 處分日期
- 2019/02/13
- 違規日期
- 2019/01/15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1項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貴廠於本市大寮區光華路6號從事未分類其他化學製品製造業,經本局稽查人員於108年1月15日稽查時發現,貴廠M03製程槽區化學廢水泵連接一廢水處理設施(儲存槽),其廢水槽上方設有一通氣口洩漏大量揮發性有機物質,經火焰離子偵測器測得檢測值為2157ppm,上開設備未有效收集致有空氣污染物洩漏情事,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命貴廠於108年4月15日前改善完成,屆期仍未補正或完成改善,按次處罰。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2條第1項第4款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高雄市大寮區大寮里光華路六號
- 違規地址
- 高雄市大寮區光華路六號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