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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4-109-020001
- 處分日期
- 2020/02/06
- 違規日期
- 2019/10/29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
- 罰鍰金額
- NT$6,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本局108年10月29日派員會同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南區環境督察大隊、橋頭區清潔隊,至本市橋頭區後壁田段239、240地號土地稽查,發現貴公司將清運「國立台南大學」之廢棄物(40~50面布旗)清運至上開地點,查貴公司領有本局核發之廢棄物清除許可證(許可證字號:高市環局廢管字第10442873400號),惟未申請設置貯存場,將上開廢棄物堆置該處,顯未依經審查核准之許可文件內容辦理,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暨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8條第1項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規定,爰依同法第55條第1款暨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附表三項次3)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高雄市三民區天民路九八號一樓
- 違規地址
- 高雄市橋頭區後壁田段239、240地號
- 更新時間
-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