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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0-108-110007
- 處分日期
- 2019/11/18
- 違規日期
- 2018/10/26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 罰鍰金額
- NT$6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北區環境督察大隊於107年10月26日至貴公司 (管制編號:J5600950)現場稽查,發現積體電路製造程序(製程代碼:260001)積體電路導線架脫銀製程,極板再生程序產生之廢液pH值小(等)於2.0((廢棄物代碼:C-0202)硝酸銀廢液),未登載於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中,未辦理變更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3條第1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新竹縣關西鎮大同里水坑四○號
- 違規地址
- 新竹縣關西鎮大同里13鄰水坑40號
- 更新時間
-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