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興旺畜牧場

文號
20-107-110019
裁罰機關
新北市
處分日期
2018/11/19
違規日期
2018/04/13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罰鍰金額
NT$100,0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臺端所屬畜牧場為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公告第八批第二類公私場所應申請設置、變更及操作許可之固定污染源(事業廢棄物再利用處理程序),惟未取得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逕行從事操作行為。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
裁處依據
違反行為時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規定,爰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3條後段規定裁處。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不須改善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新北市淡水區崁頂七八號
違規地址
新北市淡水區崁頂里11鄰78號(林子段2、2-1地號)
統一編號
更新時間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