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涵碧樓大飯店股份有限公司
- 文號
- 40-106-070003
- 處分日期
- 2017/07/27
- 違規日期
- 2017/06/12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 罰鍰金額
- NT$6,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1.經現場勘查發現,該公司放流口設置鎖頭並上鎖,無法直接採樣,且未經主管機關核准而設置規避、妨礙主管機關直接採樣之設施,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暨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53條第1項第5款規定。2.查其所提經主管機關審查核准之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中,列有廚餘事業廢棄物最大產生量4公噸/月,平均月產生量3公噸/月,屬本署公告達應上網申報貯存清除處理規模(每日16公斤或每年6公噸以下免申報),惟查其未每月上網申報貯存清除處理情形,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南投縣魚池鄉水社村中興路一四二號
- 違規地址
- 南投縣魚池鄉水社村中興路一四二號
- 統一編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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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