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
  1. 首頁
  2. 桃園市
  3. 吳振村
警告 本站資料僅供參考,實際狀況請向主管機關確認

吳振村

文號
30-112-060011
裁罰機關
桃園市
處分日期
2023/06/08
違規日期
2023/05/24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0條第1項
罰鍰金額
NT$32,0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臺端所屬畜牧設施(牛舍、廢水處理設施)等增建工程(地號:桃園市中壢區山上段111-115地號等5筆土地,空污管制編號:H112H22020-1),係屬空氣污染防制法第一級營建工地,應於施工前,檢具逕流廢水污染削減計畫,經查上揭工程施工前(施工起日:110年10月15日)未檢具逕流廢水污染削減計畫報本府核准且並已完工。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32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及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0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6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不須改善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桃園市中壢區山上段一一一地號,山上段一一二地號,山上段一一三地號,山上段一一四地號,山上段一一五地號
違規地址
桃園市中壢區山上段111地號等5筆土地
統一編號
更新時間
2025/05/03 20: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