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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0-110-020019
- 處分日期
- 2021/02/23
- 違規日期
- 2021/02/05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 罰鍰金額
- NT$6,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石二鍋彰化家樂福店係屬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指定公告「應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及「應以網路傳輸方式申報廢棄物之產出、貯存、清除、處理、再利用、輸出及輸入情形」之事業(總公司資本總額達新臺幣2,500萬元以上之連鎖速食店或餐館業(含其分店及加盟店))。惟查貴公司並未依規定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送主管機關審查核准後,即逕行營運。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之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另查貴公司提報之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業經彰化縣政府110年2月22日府授環廢字第1100060922號函核准在案。本案核認定完成改善,不再另予限期改善。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之規定,爰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規定暨「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及附表2項次9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臺中市西區民龍里臺灣大道二段二一八號二九樓
- 違規地址
- 彰化縣彰化市茄南里金馬路二段321號1樓
- 更新時間
-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