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倉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 文號
- 30-113-080002
- 裁罰機關
- 臺北市
- 處分日期
- 2024/08/20
- 違規日期
- 2024/08/11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2款
- 罰鍰金額
- NT$40,5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在水污染管制區內之水體或其沿岸規定距離內棄置垃圾、水肥、污泥、酸鹼廢液、建築廢料或其他污染物。(工區內進行基礎開挖,泥水未妥善處理,致注入後方溝渠,污染物沿溝渠流入大龍抽水站,續流至承受水體基隆河)(基隆河:丁類水體)(工程名稱:大龍抽水站擴建站新建工程)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405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2款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臺北市中山區松江路二二三號六樓
- 違規地址
- 臺北市大同區通河西街1段2號前
- 統一編號
- 04267141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