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祥光寺

文號
23-100-120001
裁罰機關
彰化縣
處分日期
2011/12/16
違規日期
2011/08/21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16條第2項
罰鍰金額
NT$1,5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1500元整。
裁處依據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16條第2項授權訂定之空氣污染防制費收費辦法第5條第1項、第6條第2款之規定,即未於開工(100年7月21日)前繳納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費,爰依同法第55條第1項暨「公私場所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應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3條規定。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不須改善
繳納情形
不須繳納
事業地址
彰化縣芬園鄉同安村中山路三三六號
違規地址
彰化縣芬園鄉同安寮段23等6筆地號
統一編號
更新時間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