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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鴻畜牧場

文號
30-108-080015
裁罰機關
臺南市
處分日期
2019/08/19
違規日期
2019/06/27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放流水標準第2條
罰鍰金額
NT$48,0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貴場從事飼養牛隻畜牧業,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08年6月27日派員稽查,並於放流口採取水樣一組送驗,檢驗結果化學需氧量檢驗值2130mg/L,標準值450mg/L;生化需氧量檢驗值352mg/L,標準值80mg/L,懸浮固體檢驗值5040mg/L,標準值150mg/L,未符合畜牧業(二)放流水標準。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48000元整,限改條件: 檢具取得中央主管機關許可之環境檢驗測定機構之水質檢驗報告及改善完成證明文件,至本府環境保護局報請查驗。限改日期:108年09月20日。處環境講習4小時整。
裁處依據
本案為貴場一年內第2次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暨放流水標準第2條規定,依同法第40條第2項暨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1款、第3條第1項暨附表一及附表八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已改善完成
繳納情形
已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臺南市柳營區八老爺段八老爺小段五二五地號,八老爺段八老爺小段五二四地號
違規地址
臺南市柳營區八老爺段八老爺小段五二五地號
統一編號
更新時間
2025/05/03 20: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