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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23-113-040002
- 處分日期
- 2024/04/10
- 違規日期
- 2024/02/02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
- 罰鍰金額
- NT$15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本局於113年2月2日派員稽查「城山建設新建工程(管制編號:E109SG1017-1)」工地,發現以下缺失,乃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及缺失記點處理原則等規定,記缺失18點,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規定,本案缺失記點詳列如下:一、工地周界設置之圍籬,未涵蓋全部工地區域,且防溢座阻隔廢水溢流之效果不佳,記缺失4點。二、工地內車行路徑未採行防制設施,記缺失10點。三、車輛離開營建工地時未有效清洗車體及輪胎,造成工地出入口及其延伸之道路有路面色差,且未妥善處理洗車廢水,記缺失4點。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5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限改日期:113年03月02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2條規定裁處,另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規定裁處環境講習。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已改善完成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高雄市新興區中正三路二號一五樓
- 違規地址
- 高雄市湖內區正義段1490-36等50筆地號(正義一路近華光路)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