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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20-113-020012
- 處分日期
- 2024/02/23
- 違規日期
- 2023/12/05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2條第1項第1款
- 罰鍰金額
- NT$15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在本市永康區從事電弧爐煉鋼製造程序,領有電弧爐煉鋼製造程序(M01)操作許可證(南市環空操證字第D1036-01號)及金屬軋造程序(M02)操作許可證(南市環空操證字第D1000-00號),經環境部環境管理署南區環境管理中心於112年12月5日至貴公司執行稽查,稽查發現M01製造程序,產生明顯粒狀污染物蓄積於廠房內,經靠近變電所側開口處,逸散至廠外空氣中。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50000元整,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2條第1項第1款規定,依同法第67條第1項暨公私場所固定污染源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應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3條、第4條及其附表規定裁處。限改日期:113年04月15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限改條件:檢具改善完成報告書(含改善之證明文件)至本局報請查驗(與裁處書一併檢送空氣污染改善完成報告書乙份)。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已改善完成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臺南市永康區尚頂里正南一街二○○號
- 違規地址
- 臺南市永康區尚頂里正南一街200號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